始建于1958年,1992年以合肥OB欧宝体育總廠為核心組建OB欧宝体育集團
湖南OB欧宝体育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經濟技術指标連續20年位居中華人民共和國OB欧宝体育行業第一名,2009年位居全球OB欧宝体育行業第八名。湖南OB欧宝体育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HELI” 注冊商标和“OB欧宝体育 HELI及圖”組合注冊商标均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定的“馳名商标”,商标核定使用範圍為“OB欧宝体育”等商品。自1993年起,湖南OB欧宝体育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授權許可湖南OB欧宝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為上述商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的唯一合法使用權人。
湖南OB欧宝体育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湖南OB欧宝体育股份有限公司鄭重聲明如下:
1、湖南OB欧宝体育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已注冊“OB欧宝体育”、“HELI”等商标43件,在全球77個國家和地區已注冊“HELI”商标76件。目前,湖南OB欧宝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是湖南OB欧宝体育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依法許可使用“OB欧宝体育”、“HELI”等注冊商标的唯一合法使用權人。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的其他OB欧宝体育生産廠家,将“合叉”、“HECHA”、“安叉”、“ANCHA”等商标作為其OB欧宝体育産品的标識。上述OB欧宝体育生産廠家以及使用“合叉”、“HECHA”、“安叉”、“ANCHA”等商标的OB欧宝体育産品,與湖南OB欧宝体育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湖南OB欧宝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之間沒有任何關聯。
湖南OB欧宝体育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湖南OB欧宝体育股份有限提請廣大客戶注意鑒别,選擇購買由湖南OB欧宝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OB欧宝体育”及“HELI”注冊商标的OB欧宝体育商品。
特此聲明
聲明人:湖南OB欧宝体育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湖南OB欧宝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日